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1、 负责农工党全委会议、主委会议、各专门工作委员会会议及其他会议的会务工作;
2、 负责拟定市委的年度工作计划、半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市委换届工作报告以及编撰市委年鉴和大事记;
3、 负责市委机关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4、 负责编制执行本党派的咨询服务部、前进诊所的帐户处理,监督审核和处理日常各项财务开支;
5、 负责市委印鉴保管与使用,文书档案收集、整理、装订、保管与利用,文件打印与电脑管理、报纸杂志订阅与信函收发等工作;
6、 负责各种物品的采购、保管与领用;
7、 负责开展有关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8、 负责来信来访登记、接待、处理工作,做好市委内外接待交流工作;
9、 负责《无锡农工》、《农工苏讯》等材料的发放和《前进论坛》、《江苏统战》的征订工作;
10、 关心机关离退休老同志及兼职退休老领导的学习、生活和健康,做好联络和服务工作;
11、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组织处工作职责
1、 根据市委工作部署,拟定年、季度工作计划,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并做好工作总结;
2、 负责管理基层组织的建立、发展、调整、撤销、上报工作和各基层党支部领导班子的组建、改选、调整、任免、上报工作;
3、 负责成员的党籍和后备干部的档案管理、纪律执行和对成员进行调查、考核、统计以及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
4、 负责对成员进行联系、考察、培训、教育工作,做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有关政治安排的人才推荐、考察工作;
5、 组织、指导、推动基层组织开展组织工作和组织活动,指导、推动基层组织工作的计划、总结、措施、经验交流等工作,并加强与中共党基层组织的联系、协调工作;
6、 加强与各类“特约员”的联系,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向对口部门反映,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社会调研,了解、关心党员的工作、生活,开展慰问活动;
7、 做好有关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 务。
三、 宣传处工作职责
1、 负责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战线、民主党派的理论政策和农工党中央、省、市委有关决议、决定的精神;
2、 负责与统战部和政府对口联系部门的联系、协商,研究多党合作、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
3、 负责开展成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调查了解、掌握成员思想动态,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反映,以及信息员的培训工作,建立基层信息网络;
4、 负责《江阴农工》的组稿、出版和向《无锡农工》、《农工苏讯》、《前进论坛》等刊物的投稿工作;
5、 协同组织处做好基层骨干及成员的培训;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社会服务工作委员会工作简则
第一条:社会服务工作委员会是在农工党江阴市委领导下,组织我会医卫、环保等界别的成员,认真贯彻省、市委会的工作任务,面向社会,广泛开展义诊、咨询服务和社会办医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工作机构。
第二条:工作委员会的各项活动,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根据形势和需要,及时组织好各项社会活动。
第三条:社会服务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任务:
1、 拟定社会服务工作的计划、统计、总结、上报等工作。
2、 组织、发动成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利用自身条件,发挥智力优势,开展支边扶贫和助残助学活动,服务西部开发和经济文化建设,关注社会弱势人群;
3、 服务广大成员,热情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关心成员的工作、生活和身心健康,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为成员排忧解难;
4、 根据需要和可能,开展面向社会的医药、健教、环保方面的咨询、义诊等服务以及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5、 经常深入前进诊所,为诊所的“办医”提供政策上、业务上的指导、帮助。
6、 开展业务交流活动,针对国内外医药卫生、环境保护事业的新进展,新动态,举办各种讲座、报告会、信息交流会,帮助成员及所联系的群众开阔视野,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条:本简则经2003年 月 日我会二届 次委员会全体会议 讨论通过。
中国农工民主党江阴市委员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工作简则
第一条: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是在农工党江阴市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省、市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的工作机构
第二条: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的各项活动,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根据市委会的工作部署,深入调查研究,开展专题研讨,提出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作用。
第三条: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任务:
1、 织学习和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提高参政议政水平。
2、 协助市委开展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工作,为领导提供有关资料。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我市的三个文明建设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供市委和市政府决策参考。
3、 配合市委做好社情民意、统战信息的征集、反映和利用工作;配合市委做好对口交流的组织工作。
4、 与市政协、市委统战部及对口联系单位建立经常性的工作关系,必要时协同开展工作。
5、 协助市委负责市政协全会上的专题发言和集体提案,接收政论政府有关部门对集体提案的承办复函,研究拟定集体提案承办情况的评价意见,提请全委会确认后,反馈市政协联络科。
6、 接受农工党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的建制,设立主任1人,副主任1 人,委员若干人,人选均由本届市委会决定,配备联络秘书
1人,为工作委员会做好活动的组织联系以及其他秘书工作。
第五条: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建立每年举行1-2次的委员会议制度。必要时可增加会议次数,讨论决定本委员会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凡是以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名义形成的决议和重要书面材料,要经委员会集体讨论,经委员会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审定,并向市委会汇报。委员会的工作,应认真总结经验,有所开拓,不断提高。
第七条:本简则经2003年 月 日我会二届 委员会全体 会议讨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