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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职业病防治 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发布时间:2008-08-01 文章来源:农工党江阴市委

    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我市经济的科学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和幸福江阴的实现。加强职业病防治,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贯彻中央精神和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自1999年我省颁布实施《江苏省职业病防治条例》和2002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来,我市开展了大量职业病防治工作,在减少职业病或职业危害的发生、保护工矿企业职工的身体健康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致使我市的职业病防治形势不容乐观。现就我市职业危害的现状、职业病防治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作一探讨。

    职业危害的现状

    我市有各类工业企业14000多家,接触有毒有害的工人达33万多人。职业危害因素以生产性粉尘、生产性化学毒物、X射线及噪声等为主。

    1、生产性粉尘危害现状

   有生产性粉尘的工业企业4500 多家,占全部工业企业的32 %左右,在劳动生产过程中接触各种粉尘的职工有10万多人,其中38%的人接触的是矽尘。对我市428个矽尘生产场所进行的卫生学调查显示,仅有31%的粉尘作业场所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平均浓度达48毫克/立方米,超过卫生标准24倍,最高的超标达512倍。这些生产场所主要集中在砖、水泥生产业、铸造业、纺织业、冶金制造业等行业。我市工业企业生产性粉尘的污染程度已相当严重,并且已经对职工的健康产生了严重的危害。例如,某采矿场(现已关闭),目前共有矽肺病人52人,2期以上病人39人,以一名病人年医药费2万元计,仅医药费就要100多万元,如再加劳保、营养费用,其数字更大(以上费用现在需政府买单)。又如,某厂一年中健康体检20多人,就发现二期尘肺16人,占受检人数的80%,这是一个多么惊人的数字。目前我市共有尘肺病人1250多例,绝大多数是2期以上尘肺,但可疑尘肺有2000多人,每年新增病人200多人。在现有尘肺病人中,分布的企业很广,有市属企业,也有民营企业。

    2、生产性化学有害因素危害现状

    我市共有化学毒物工业企业500多家,接触毒物工人40000多人,主要集中在化工行业,其他如建材、蓄电池制造、拆船、印刷、电镀等行业。经调查,化学毒物有铅、苯系物等上千种,中等毒性以上的化学物质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有的甚至是致癌物质,而且58%的生产场所毒物浓度超过卫生标准,职工健康受到了严重危害。如蓄电池生产厂的铅接触工人36%有不同程度的铅中毒。而苯系物接触工人的健康状况更令人担忧,如我市某集团公司的一生产车间,共有工人42人从事苯系物接触工作,其中10人发生了慢性苯中毒,3人是再生障碍性贫血。另外,每年都有急性中毒,导致死亡事件的发生,今年上半年,共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件5起,急性中、重度中毒员工17人,死亡5人。

    3、噪声、X射线等危害现状

   目前,我市有5200多家的企业存在噪声危害,接触噪声的工人有15万。56%左右的生产场所噪声强度超过卫生标准,其中17%的生产场所噪声强度超过100分贝,最高的达120分贝(标准80分贝),经对二个镇抽样调查显示,有32%工人的听力已受到损害,有的甚至已基本丧失听力。除此以外,噪声还影响工人的消化系统、心血管系统,引起胃病心脏病。

    X射线对人体的危害也相当大,本市已有2人因X射线患皮肤癌,2006年度放射人员体检中,26%的人员有眼部与血液异常。

   综上所述,我市60%左右的工矿企业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其中,2/3以上企业的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超过和严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因而对职工、家庭、企业、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主要表现为职工健康的损害、职业病人的不断增加、贫困家庭的增多、企业负担的加重,最终将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如宜兴就发生了严重影响社会安定的职业病案例:2001年10月一青年农民工在宜兴一家医院就医时被诊断为3期矽肺,消息传出,在宜兴一些石英砂厂打工的民工,纷纷到医院自费体检,结果159人被诊断为矽肺病,达到3期的就有20多人。受害民工最先想到的是依靠法律为自己讨回公道,他们聘请律师、上访到当地市委市府,并给100多家新闻媒体发出了呼吁信。结果此事不但惊动了江苏省委、省政府,而且也受到民工家乡的河南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十多家新闻媒体派记者到现场采访。最后通过十余轮谈判,当地政府从银行贷款440万人民币对受害民工作了一次性赔偿。另外,昆山市也发生过由于一名18岁青年女工中毒死亡,最后由中央主要领导批示处理的案例。所以,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我市职业危害的严重性,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寻找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产生职业危害的主要原因

     1、各级政府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还不够

    当前各级政府和和相关部门对死亡事故都十分重视,而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长期性和职业病对职工、企业、社会造成的危害认识不足,部分乡镇领导还没有完全站在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全面思考问题,致使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调整的措施没有得到很好落实,一些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和材料在一些地方、用人单位仍在继续使用,更有甚者擅自降低招商门槛,使一些未经职业卫生评价、审查的建设项目立项建设。

    2、职业卫生监管体制不健全

    目前,我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由安监、卫生、劳动保障、总工会、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展开,但由于缺少有效协调,职能交叉、责权事相分离、信息不能共享等情况,所以无法形成监管合力,致使我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还存在较多不尽人意的地方。

    3、宣传、教育力度不够

    据调查,我市工矿企业中50-60%的职工不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也不知道所从事的职业对自己的身体有无危害,更不知道如何正确防护。这充分说明企业对职业病宣传、教育力度不够。

    4、企业主缺乏法制意识,对职业病危害的严重性认识不足

    随着我市工业园区的兴起,大量小化工、小电镀、小钢铁、小水泥、小印染等企业已成为职业卫生监督、监测的难点和盲点。这些企业设备差、危害大、防护弱,极易导致职业病的发生。并且一些企业主缺乏法制意识,重经济效益轻健康效益,即使企业存在比较严重的职业危害,也不采取必要的措施,认为只要暂时没有职业病发生,以后就不会有什么问题,根本不知道很多职业病是个慢性过程,要接触危害因素几年、几十年,甚至退休以后才会发生,结果导致职业病发病率不断增高,甚至急性职业中毒的发生。

    5、企业职工的体检不能落实

    首先是缺乏就业前体检,一怕搞体检就要告知工人厂里存在的职业危害情况,二怕工人知情后不来应聘或索要高待遇,这样就无法保证职业禁忌症的筛选处理。其次是轻视在职职工的定期体检,有一些企业虽然做定期体检,但随便找一家医院进行,根本不考虑职业病问题,结果导致检查项目少、效果差的局面,而有的企业根本不进行职工体检。最终造成职业病得不到早期发现和早期治疗。

    6.企业没有开展职业危害预评价

    我市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很多没有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导致防护措施得不到根本落实,职工健康无法保证。

    7、政府投入不足,职业病防治力量薄弱

    到目前为止,由于投入不足,现承担我市职业病预防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在人员、经费、设备方面,已落后于周边县市,从而影响监督监测工作的开展。在治疗方面,我市还没有治疗职业病的专门科室和人员,有相当数量的职业病人要到无锡治疗。

    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对策

    针对我市的职业危害状况和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1、加强领导,成立市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

    鉴于职业病防治的现况和重要性,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严格实施《职业病防治法》,贯彻落实无锡市有关文件精神,学习昆山、张家港等市的先进经验,成立由经贸、外经贸、发改、建设、财政、卫生、安监、劳动保障、公安、环保、工商、工会等部门参与的市人民政府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分管市长任组长,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整体优势和强力协调作用,把职业病防治工作列入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考核指标,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加强信息的沟通和共享,建立健全日常检查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和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从而把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到实处。

    2.加强职业病防治的宣传和教育

    要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重要职责,政府、新闻媒介、企业、职业病防治机构要联合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特别是电台和报社,要肩负起宣传的责任,制作专题节目,定期宣传,使所有用人单位及广大劳动者真正做到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真正成为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的主体。

    3、从源头控制入手,严格控制职业危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必须由省卫生厅资质认证的机构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防护设施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这项工作在上海、无锡、张家港、昆山等周边地区开展得很顺利,但这项工作在我市开展得不是很理想,所以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象昆山那样,将“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列入市级行政许可项目,这样可从源头控制职业危害。

    4、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的监督和监测

    由江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职业危害场所进行定期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生产场所,要督促企业积极整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降低危害,以保障职工健康。对一些长期不改的企业,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进行处罚,甚至责令其停产。

    5、加强企业职工的培训,提高职工对职业危害的自我防范能力

    企业对接触有毒有害的职工,要定期进行职业病防治基础知识的培训,提高广大职工的职业卫生水平,使职工真正懂得自己从事的职业有什么危害,如何正确防护。

    6、加强职工的体检

    对存在职业危害企业职工的体检(包括就业前、在职、离岗体检),必须按规定由资质认证的单位定期进行,并保证体检质量,以及时发现职业病人,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7、增加政府投入,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建设

    目前我市的职业病防治机构的硬件设施已远远不能满足职业病防治的实际需要,政府应加大这方面的投入,尽快添置必要的设备和仪器,增加职业病防治方面的人员。而在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应设职业病科,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力量。在我市的工业园区,特别是化工园区,要设立职业病防治的派出机构。安监、卫生防疫部门应不断探索新思路、新手段、新内容、新方法,根据新形势,为我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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