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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组织发展程序
发布时间:2006-07-24 文章来源:

    1、 凡从事医药、卫生以及科技教育和其他工作的知识分子,承认并愿意遵守本党章程的,可以申请加入本党。
    2、 入党申请人应向所在单位农工党基层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及个人简历;若申请人所在单位无基层组织,则可向所在地农工党的地方组织提出。
    3、 对符合本党发展范围和要求的申请人,要有一定的考察期。在此期间,基层组织应指派专人与其联系,进行必要的了解,指导阅读本党《章程》、党史及党的刊物,以增强申请人对党的认识。
    4、 对被列为发展对象的申请人要上报市委,并由市委进行考察。听取申请人所在单位中共党组织及本党组织的意见,了解申请人的政治表现和工作情况等,并形成考察材料,由中共党组织负责人签名、盖章。
    5、 对考察后确定为可以发展的申请人,应进行谈话,发给《中国农工民主党入党申请表》。要有两名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应本着对党组织负责的精神,对申请人的政治表现、工作表现有全面的了解,并要指导入党申请人认真填写《中国农工民主党入党申请表》。经介绍人审核签名后,送交基层组织。
    6、 吸收新党员应该经过基层组织讨论通过,申请人应参加支部会议。经支部会议通过后,基层组织应在申请表上签署具体意见,并经负责人签名后,按程序呈报农工党无锡市委审核、批准。审核批准后应在申请表上加盖农工党市委公章并注明批准日期,给本人发入党通知,向所在单位中共党组织发函通报,并报农工党中央组织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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