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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职业病防治 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发布时间:2006-06-18 文章来源:

加强职业病防治 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农工党江阴市委

    加强职业病防治,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是卫生防疫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1999年我省颁布实施《江苏省职业病防治条例》以来,我市开展了大量职业病防治工作,在减少职业病或职业危害的发生、保护工矿企业职工的身体健康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2002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病的防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就我市职业危害的现状、职业病防治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作一探讨。
    一、市职业危害的现状
    我市工矿企业中职业危害因素 以生产性粉尘、生产性化学毒物、X射线及噪声等为主。
    1、生产性粉尘危害现状
   至2001年底,我市有各类工业企业12980多家,其中有生产性粉尘的工业企业4100 多家,占全部工业企业的32 %,在劳动生产过程中接触各种粉尘的职工有83600多人,约占全体企业职工的26%,其中38%的人接触的是矽尘。对我市428个矽尘生产场所进行的卫生学调查显示,仅有31%的粉尘作业场所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平均浓度达48毫克/立方米,超过卫生标准24倍,最高的超标达512倍。这些生产场所主要集中在采石业、砖、水泥生产业、铸造业、纺织业、冶金制造业等行业。我市工业企业生产性粉尘的污染程度已相当严重,并且已经对职工的健康产生了严重的危害。例如,某采矿场,目前共有矽肺病人52人,2期以上病人39人,以一名病人年医药费2万元计,仅医药费就要100多万元,如再加劳保、营养费用,其数字更大,已到了企业无法承受的地步。又如,某厂一年中健康体检20多人,就发现二期矽肺16人,占受检人数的80%,这是一个多么惊人的数字。目前我市共有尘肺病人503人,绝大多数是2期以上尘肺,但可疑尘肺有2000多人,每年新增病人近百人。在现有的503名尘肺病人中,分布的企业很广,有市属企业、乡镇企业,甚至个体企业。
    2、生产性化学有害因素危害现状
    我市共有化学毒物工业企业480多家,接触毒物工人37000多人,主要集中在化工行业,其他如建材、蓄电池制造、拆船、印刷、电镀等行业。经调查,化学毒物有铅、苯系物等上千种,中等毒性以上的化学物质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有的甚至是致癌物质,而且58%的生产场所毒物浓度超过卫生标准,职工健康受到了严重危害。如蓄电池生产厂的铅接触工人36%有不同程度的铅中毒。而苯系物接触工人的健康状况更令人担忧,如我市某集团公司的一生产车间,共有工人42人从事苯系物接触工作,其中10人发生了慢性苯中毒,3人是再生障碍性贫血。另外,每年都有急性中毒,导致死亡事件的发生。
    3、噪声、X射线等危害现状
   目前,我市有31%的企业存在噪声危害,接触噪声的工人有10万。据调查,我市工业企业56%的生产场所噪声强度超过卫生标准,有17%的生产场所噪声强度超过100分贝,最高的达120分贝(标准80分贝),经对二个镇抽样调查显示,有32%工人的听力已受到损害,有的甚至已基本丧失听力。除此以外,噪声还影响工人的消化系统、心血管系统,引起胃病心脏病。
   X射线对人体的危害也相当大,本市已有2人因X射线患皮肤癌,2000年度放射人员体检中,26%的人员有眼部与血液异常。
   综上所述,我市65%左右的工矿企业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其中,2/3以上企业的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超过和严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因而对职工、家庭、企业、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主要表现为职工健康的损害、职业病人的不断增加、 贫困家庭的增多、企业负担的加重,最终将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如去年宜兴就发生了严重影响社会的职业病案例:2001年10月青年民工王玉成在宜兴一家医院就医时被诊断为3期矽肺,消息传出,在宜兴一些石英砂厂打工的民工,纷纷到医院自费体检,结果159人被诊断为矽肺病,达到3期的就有20多人。受害民工最先想到的是依靠法律为自己讨回公道,他们聘请律师、上访到当地市委市府,并给100多家新闻媒体发出了呼吁信。结果此事不但惊动了江苏省委、省政府,而且也受到民工家乡的河南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十多家新闻媒体派记者到现场采访。最后通过十余轮谈判,当地政府从银行贷款440万人民币对受害民工作了一次性赔偿。所以,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我市职业危害的严重性,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寻找原因,采取措施,消除隐在的社会不安定因素,避免类似宜兴事件的发生。
    二、产生职业危害的主要原因
    1、宣传、教育力度不够
    据调查,我市工矿企业中50-60%的职工不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也不知道所从事的职业对自己的身体有无危害,更不知道如何正确防护。这充分说明企业对职业病宣传、教育力度不够。
    2、企业主缺乏法治意识,对职业病危害的严重性认识不足
    现有不少企业缺乏法治意识,重经济效益轻健康效益,即使企业存在比较严重的职业危害,也不采取必要的措施,认为只要暂时没有职业病发生,以后就不会有什么问题,根本不知道很多职业病是个慢性过程,要接触危害因素几年、几十年,甚至退休以后才会发生,结果导致职业病发病率不断增高,甚至急性职业中毒的发生。
    3、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大量发展
    随着我市工业园区的兴起,大量发展的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已成为职业卫生监督、监测的难点和盲点。由于这些企业设备差、危害大、防护弱,极易导致职业病的发生。
    4、企业职工的体检不能落实
    首先是缺乏就业前体检,一怕搞体检就要告知工人厂里存在的职业危害情况,二怕工人知情后不来应聘或索要高待遇,这样就无法保证职业禁忌症的筛选处理。其次是轻视在职职工的定期体检,有一些企业虽然做定期体检,但随便找一家医院进行,根本不考虑 职业病问题,结果导致检查项目少、效果差的局面,而有的企业根本不进行职工体检。最终造成职业病得不到早期发现和早期治疗。
    5.企业没有开展职业危害预评价
    我市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都没有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导致防护措施得不到根本落实,职工健康无法保证。
    6、政府投入不足,职业病防治力量薄弱
    到目前为止,由于政府投入不足,现承担我市职业病预防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硬件设施特别在监测仪器设备方面,已落后于周边县市,从而会影响一些监测工作的开展。在治疗方面,我市还没有治疗职业病的专门科室和人员,有相当数量的职业病人要到无锡治疗。
    三、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对策
    1.加强职业病防治的宣传和教育
    要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契机,政府、新闻媒介、企业、职业病防治机构要联合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使所有用人单位及广大劳动者真正做到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真正成为贯彻执行本法的主体。
    2、从源头控制入手,严格控制职业危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必须由省卫生厅资质认证的江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防护设施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这项工作在上海、无锡、张家港等周边地区开展得很顺利,但在我市这项工作还是空白,所以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此项工作的进行。这样可从源头控制入职业危害,加强防护,降低职业病的发病率。
    3、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的监督和监测
    由江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职业危害场所进行定期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生产场所,要督促企业积极整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降低危害,以保障职工健康。对一些长期不改的企业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进行处罚,甚至责令其停产。
    4、加强企业职工的培训
    企业对接触有毒有害的职工,要定期进行职业病防治基础知识的培训,提高广大职工的职业卫生水平,使职工真正懂得自己从事的职业有什么危害,如何正确防护。
    5、加强职工的体检
    对存在职业危害企业职工的体检(包括就业前、在职、离岗体检),必须按规定由资质认证的单位定期进行,并保证体检质量,以及时发现职业病人,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6、增加政府投入,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建设
    目前我市的职业病防治机构的硬件设施已远远不能满足职业病防治的实际需要,政府应加大这方面的投入,尽快建设新的疾控中心,添置必要的设备和仪器,增加劳动卫生方面的人员。而在人民医院应设职业病科,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力量。在我市的工业园区,特别是化工园区,要设立职业病防治的派出机构。卫生防疫部门应不断探索新思路、新手段、新内容、新方法,根据新形势,为我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

 

                                          200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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